兩岸國際

痛失收成 河南農民殺野豬被判刑

法院環資審判團隊公開審理非法狩獵野豬案。 法院環資審判團隊公開審理非法狩獵野豬案。
法院環資審判團隊公開審理非法狩獵野豬案。
內地多個省市傳出野豬氾濫成災之際,河南省南陽市淅川縣一對夫婦近日因3個月內獵殺至少8頭野豬,觸犯非法狩獵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兩年,以及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被告坦言莊稼遭野豬糟蹋得非常嚴重,迫不得已才獵殺。判決引起輿論爭議,不少網民表示同情該夫婦。
內地傳媒上周六報道,淅川縣人民法院環資審判團隊上周三在倉房鎮下寺碼頭,公開審理該宗非法狩獵案。吳某、胡某夫婦被控今年5月至7月間,在倉房鎮清泉村附近山林,以電網等工具狩獵野豬;當地警方今年7月28日採取行動,在被告家中搜出一整隻豬、25條豬腿、兩個豬頭和4個豬蹄,合共重達224公斤。
緩刑另賠款 網民同情
由於淅川縣全境已經列為禁獵區,全年屬於禁獵期,電網則是禁用捕獵械具,法院於是當庭宣判,除了上述判刑外,二人同時要向淅川縣人民檢察院交付非法狩獵給國家造成的損失費用,合共4,000元人民幣(約4,934港元)。
報道指,吳某、胡某在庭上表示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願意認罪認罰,但同時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他們說︰「野豬給地裏莊稼糟蹋得非常嚴重,才滅了牠;麥子損失了30多畝,吃得也沒啥了,100多畝玉米也被吃得70多畝絕收。」
南陽市林業局於今年7月曾經表示,該市的野豬種群數量增長過快,活動範圍不斷擴大,嚴重影響農民的日常生活,更加出現人豬爭奪生存空間的尖銳矛盾;全市今年以來,有37個鄉鎮受野豬危害,受災農田面積達20,509畝,經濟損失2,285萬元人民幣(約2,818萬港元),野豬氾濫已經成為危害農業生產的重要因素。
外界籲指導民眾自保
報道同時提出建議,一是在保證野豬種群資源平衡的前提下,可以針對成災區域,有計劃、分步驟地獵捕致害野豬;二是把野豬獵捕處置權限下放至縣級人民政府;三是加強宣傳,提升農民的自身防護意識,避免出現野豬傷人事件。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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