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縣政府禁養大型犬 輿論熱議
【本報綜合報道】江蘇宿遷市沭陽縣政府近日規範市民在城區養犬的行為,規定每戶限養一隻「小型觀賞犬」,禁止飼養大型犬或烈性犬,引起輿論爭議。有網民質疑新規不符合實際情況,也有網民指「有些小型犬比大型犬更加兇,養過狗的就明白」。
須為犬隻戴嘴套
據通報,縣政府常務會已審議通過《沭陽縣城區養犬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將於下月20日起實施,禁養的大型犬、烈性犬標準和名錄由警方聯同農業農村部門確定後,並予以公布。針對超出限養數量,以及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行為,當局將依據《宿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者,將被罰款500元(人民幣‧下同,約618港元)至2,000元(約2,474港元)。
《辦法》又規定,市民不得攜帶犬隻乘坐的士、載客三輪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前須徵得司機同意,並為犬隻佩戴嘴套,或裝入犬袋、犬籠中;攜帶犬隻乘坐升降機時,應避開高峰時段,同時也要為犬隻佩戴嘴套,或裝入犬袋、犬籠中;社區居委會或業委會可制訂禁止攜犬乘坐升降機的時間。另市民攜帶犬隻外出,應當為犬隻掛上免疫證明,束上不超過兩米長的牽引帶,並主動避讓長者、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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