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購入200公斤走私牛 奸商被拘

當事人購買未按規定檢疫的走私牛肉。 當事人購買未按規定檢疫的走私牛肉。
當事人購買未按規定檢疫的走私牛肉。
【本報綜合報道】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周一公布首宗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第123條第1款規定進行行政拘留案件。當事人鄒×因購逾200公斤走私牛肉,被罰款27.6萬元人民幣(約33.7萬港元)及行政拘留5天。
經查,2021年4月,鄒×購進超過200公斤走私牛肉,存放於本市泰和路一冷庫內,尚未對外銷售即被查獲。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後,依據《食品安全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沒收涉案牛肉並處罰款。雖然本案尚未構成犯罪,涉案牛肉經檢驗亦未發現有毒有害物質,但銷售未按規定進檢疫,且情節嚴重,因此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透露,本案是《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全市首宗食品安全領域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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