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命案 司機妻指警隱匿證據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長沙女子車莎莎在貨運平台「貨拉拉」(港稱「Lalamove」)叫車搬家,途中跳車身亡一案,涉案司機周陽春妻子上周六點名指控,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周習文參與隱匿證據、未審先判。
周妻上周六繼續發文,指出周陽春被拘留期間曾供述出近50份筆錄,但警方最初只選擇其中10份呈堂。經律師不斷申請,警方後來才再補交3份筆錄。周妻形容,警方「擠牙膏」式移送證據,明顯不合法、涉嫌隱匿證據。
辯方指錄音證據違法剪輯
周妻續指,上述10份筆錄呈堂時,警方僅提供3份對應的供述拍攝錄音證據,其中更有逾兩小時內容不翼而飛。司機代表律師翻查認為,片段顯示刑警人員違法剪輯、疲勞審訊、誘供、虛假記錄、不如實記錄、故意不記錄對被告人有利的供述與辯解、甚至偽造筆錄的嚴重違法情形。
此外,在案發不久、開庭前半年的3月11日,高新公安分局副局長張震便告知周妻,貨拉拉跳車案是個新聞事件。同日下午5時,長沙刑偵支隊長周習文更向周妻形容,跳車案已辦成「鐵案」,有罪定論已決。周妻質問,案件才在偵查階段,公安領導就以鐵案下定論,「到底是誰決定是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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