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11歲兒被迫購成人票 父興訟告高鐵

男童父親入稟控告高鐵,圖為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男童父親入稟控告高鐵,圖為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男童父親入稟控告高鐵,圖為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報綜合報道】家住安徽的11歲男童小施(化名)早前購買兒童票乘搭高鐵時,因身高超過1.5米,被要求補回差價購買成人票;小施的父親認為高鐵關於身高的規定不合理,於是將鐵路方面起訴至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退還票款及賠禮道歉等,惟案件一審時敗訴。小施一方不服上訴,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將二審開庭審訊。
指身高論票價不合理
事發於2019年5月,小施購買了票價26元(人民幣‧下同,約31港元)的「兒童票」後,準備入站上車,惟因小施的身高超過1.5米,站方要求小施補回「成人票」與「兒童票」的26元差額。中國鐵路當時規定,每名成年乘客可免費攜帶一位身高不足1.2米的兒童;至於身高1.2米至1.5米的兒童,可購買兒童票;超過1.5米的,則購買全價座票。
惟小施的父親認為「以身高論票價」的規定不合理,於是讓小施作為原告,把中國國家鐵路集團公司、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公司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被告停止侵害、退還票款、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惟一審法院認為,首先所謂「強迫交易」,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強迫他人接受服務;原告購買車票屬自願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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