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宗企業涉違反壟斷法受懲 包括百度騰訊
【本報綜合報道】國家反壟斷局上周四正式掛牌,進一步顯示內地打擊企業反競爭行為的決心。內地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反壟斷法,昨日公布依法對43宗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分別對涉案企業罰款50萬元人民幣(約62萬港元),當中包括百度、阿里巴巴及騰訊等。
市監總局表示,經查,上述案件均違反了反壟斷法第21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反壟斷法第48、49條對涉案企業作出上述行政處罰決定。
該局表示,隨着反壟斷執法的深入推進,企業經營者集中申報意識不斷提高,主動梳理和報告以前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並且積極的配合調查。
本次公布的案件均為過去應當申報而未申報的交易,案件數量多、涉及企業廣泛、交易時間跨度較長。依法處理未依法申報案件,既能夠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維護反壟斷法權威,不斷優化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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