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前司法廳長 涉貪雙開
【本報綜合報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周四通報,司法廳前黨委書記、廳長郝澤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遭開除黨籍及職務。
煤炭資源領域違規
通報指,郝澤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展開期間,不如實報告個人涉煤違規違法重大事項,不但違規收受禮金,更在幹部職工職務晉升、工作安排等他人牟利,其權力觀異化,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紀委監委指,郝澤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組織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因此給予雙開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郝澤軍現年57歲,曾經出任內蒙古公安廳黨委委員、內蒙古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內蒙古政府副秘書長、法制辦黨組書記;2020年4月起任內蒙古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去年展開「倒查二十年」行動,郝澤軍今年3月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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