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藥業前董事長 操縱市場囚12年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對康美藥業前董事長、總經理馬興田等12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公開宣判。馬興田因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訊息罪及單位行賄罪數罪併罰,被判囚12年,罰款12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48萬港元)。
財務造假 隱瞞經營資訊
案情指,馬興田在2015年至2018年間夥同他人,違規籌集大量資金,利用實際控制的股票交易帳戶自買自賣、連續交易,操縱康美藥業股價和交易量,致使20次連續1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30%以上,7次連續1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50%以上。
除此之外,馬興田又組織、策劃及指揮公司相關人員進行財務造假,向公司股東和公眾披露虛假經營資訊,並故意隱瞞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116億餘元(約143億港元)不予披露。在2005年至2012年間,他又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除馬興田外,康美藥業前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許冬謹,以及其他涉案人士,亦因參與犯罪被分別判囚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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