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泰裁定3示威領袖訴求違憲

泰國多名示威領袖的訴求被裁定違憲。(Getty Images圖片) 泰國多名示威領袖的訴求被裁定違憲。(Getty Images圖片)
泰國多名示威領袖的訴求被裁定違憲。(Getty Images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泰國憲法法院周三裁定,帶頭發起反政府示威的3名示威領袖提出改革王室訴求是試圖推翻君主立憲制,屬於違憲行為。今次裁決只考慮涉事訴求是否合憲,法院無對學生領袖判刑,只命令他們及其支持者停止有關行為。
法院指學生領袖帕努莎雅(Panusaya Sithijirawattanakul)等人去年8月提出10項改革,包括修改王室財產法、減少王室預算分配及廢除侮辱君主需囚15年的法例,這些改革有推翻君主立憲制意圖,而不是呼籲改革。
辯方指沒推翻君主意圖
宣判當日,有示威者在法院附近聚集,出席的帕努莎雅堅稱他們的目的不是推翻君主制,但尊重裁決。案中其餘兩名被告是人權律師阿農(Anon Nampa)和學生領袖帕奴本(Panupong Jadnok),二人因其他指控而遭還押。代表律師指,他們沒有推翻君主制意圖,今次裁決或影響未來呼籲改革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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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努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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