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3000萬 貪官願退贓近億
【本報綜合報道】黑龍江省一高速公路管理處前處長祝××,被指控貪污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430萬港元)、受賄600萬元(約730萬港元)。他的辯護律師稱,祝××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退贓達8,000萬元(約9,740萬港元),遠超指控金額,應從輕處罰。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判決書顯示,黑龍江勃利縣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及受賄罪判處祝××有期徒刑13年,處罰230萬元(約280萬港元)。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祝××於2000年11月至2015年5月,歷任黑龍江省鶴伊公路管理處、哈伊高速公路管理處、北安高速公路管理處處長。其利用職務便利,採取虛列工程支出、虛開發票的手段貪污公款。此外,法院還查明,祝××在擔任上述三個公路管理處處長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工程、人員錄用、提拔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先後索要、收受他人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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