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遭妹冒身份結婚 女子興訟終取回公道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傳媒周一報道,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隴川縣一名女村民2005年時,遭當時未到法定年齡的妹妹盜用身份與他人結婚。事主蒙在鼓裏多年後,向民政局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才驚悉自己「已婚」,此後生活一直陷入混亂。直至檢察機關去年介入調查,當事人終於重拾自己身份生活。
傣族村民曉曉2013年與愛郎申請辦理結婚證,卻被告知已經與男子于×結婚。曉曉的妹妹自此至2019年,開始申請更新婚姻登記訊息,要求撤銷曉曉與于×的錯誤結婚登記,但以登記不存在脅迫情形為由不予受理。曉曉前年入稟提訴要求撤銷「自己」與于×的登記,遭法院以起訴期限已過和無正當理由駁回。
檢察院後來接到曉曉申請監督後調查,發現民政局未履行核實責任才釀成意外,而且得知當事人被冒用身份後,無提供合法救濟途徑,認為局方行政不當。行政機關最後和曉曉達成和解,消除爭議,民政局撤銷二人的錯誤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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