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含冤30年 國企前員工求復職

徐宏偉要求恢復其國企職工身份。 徐宏偉要求恢復其國企職工身份。
徐宏偉要求恢復其國企職工身份。
涉貪羈押3載 纏訟索賠271萬
吉林洮南市男子徐宏偉早年曾被指控貪污,一度遭羈押超過3年,直至上月才獲市檢察院撤銷案件。徐宏偉近日就被錯誤羈押申請國家賠償,要求相關部門賠償合共約220萬元人民幣(約271萬港元),除了賠禮道歉,亦要恢復其國企職工身份,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等。市檢察院已對其申請立案審查。
案發於1988年,徐宏偉任職單位「洮南市原輕化局物資供應站」的保險櫃被盜,身為現金員的他因有犯罪嫌疑,被警方收容審查近一年後才獲釋。至1990年3月,徐的同事莊乾波落網,莊指認保險櫃是徐宏偉盜的,並指徐作案後,把櫃內的錢和國庫券交給他。案件同年11月宣判,法院認定徐犯貪污罪,判囚8年;莊則犯包庇罪和銷贓罪,判囚6年。
傳媒曝光始獲撤控 追究責任
徐宏偉不服判決,上訴至吉林省白城地區中院。白城中院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發回洮南法院重審。1992年1月,洮南法院把案件退回洮南市檢察院補充偵查,惟檢方一直未有完成補充偵查工作。同年6月,徐宏偉繳納保證金在洮南檢察院辦理取保候審。至今年9月18日,內媒曝光徐的遭遇後,檢方才表明會依法辦理。上月9日,市檢察院以「不應當認為是犯罪」為由,決定撤銷案件。
徐宏偉及後向洮南市檢察院提出賠償申請,要求該院賠付錯誤羈押期間因限制人身自由的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協調有關部門恢復其國有企業職工身份,給付因被錯誤羈押而未被支付的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同時要求市檢察院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並依法追究辦理該案相關檢察人員的法律責任。本報綜合報道
徐男早年被指控貪污的文件。徐男早年被指控貪污的文件。
徐男早年被指控貪污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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