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囚徒74萬 粵獄警失蹤
稱可協助上訴 寫欠單後辭職
廣東省一名男子早年因詐騙罪獲刑後提出上訴,惟法院未啟動二審程序,其後在獄中申訴。一名獄警找到他的父母聲稱可以協助,並拿走60萬元人民幣(約74萬港元)及寫下欠條,惟事主去年出獄後發現獄警失蹤。
事主是55歲男子阮錦洪,2007年遭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認定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成,判處有期徒刑17年。他憶述在庭審時已經對控罪不認可,「僅憑幾份證言證詞就定罪」,在收到一審判決後立即上訴,但案件未進入二審程序,他已經被收押至四會監獄。阮男在獄中繼續申訴卻未能成功,直至2010年獲監區領導層批准,致電父母問候,並從父親得知一名徐姓獄警拿走了大量現金。
苦主刑滿出獄 追討款項
阮錦洪之後找到徐男,對方在獄中寫下欠條,承諾當事主出獄後立即還款。惟阮男其後被調換監區囚禁,不但再無見過該名借走巨款的獄警,自己的父母也相繼去世。去年1月18日,獲兩度減刑的阮男終於刑滿獲釋,他想找到涉事獄警索款,但發現無法聯繫對方,於是向四會監獄和廣東省司法廳等單位反映。
廣東省司法廳負責人表示,徐男的行為涉嫌違法,案件已經移交四會監獄所屬地肇慶市紀委監委處理。惟肇慶市紀委把案件轉交四會監獄處理,豈料四會監獄今年6月28日回覆指,該名獄警2013年辭職,獄方對他已經沒有管理權限。
內地傳媒記者上周五就此事向四會監獄查詢,一名陳姓工作人員回覆指,調查尚未結束,獄方已經找到徐男並筆錄,但對方仍然未被採取任何措施。至於徐男是否承認曾經拿錢,以及其行為是否屬索賄,陳姓工作人員表示不便透露。
另一方面,阮錦洪就其案件當年遲遲未啟動二審一事,向有關部門反映。香洲區人民法院今年6月作出再審決定書,確認他宣判時已經表明上訴,但該院未把案件移送上級人民法院二審,致使事主上訴權未獲保障,可能影響公正審理。該院決定就該案另組合議庭進行再審,但截至目前阮男還未收到開庭通知。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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