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安徽男冤獄749天 獲賠47萬

李德敏(右)早前獲釋,恢復自由身。 李德敏(右)早前獲釋,恢復自由身。
李德敏(右)早前獲釋,恢復自由身。
中介人遭舉報非法吸金 終判無罪
安徽省宿州市蕭縣62歲男子李德敏,從事民間借貸中介服務多年,但兩年前因被舉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及羈押。惟檢方後來以沒有犯罪事實、不構成犯罪,決定不起訴。被羈押749天的李德敏終恢復自由身,其後向政府索賠,案件直至近日宣判,檢方以侵犯其人身自由權,決定及予賠償共計逾39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7萬港元)。
內媒上周六報道,李德敏一案發生於2019年2月25日,他被舉報指「以借貸為業,以盈利為目的」,用高息回報為誘餌長期大量吸存社會上不特定人群資金,涉嫌非法吸存放貸及套取國家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李同年5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縣公安局逮捕,案件後來因改變管轄區域,移送至靈璧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親屬盼檢方公開道歉
不過,靈璧縣人民檢察院今年8月17日出具的一份不起訴決定書載明,經審查查明,李德敏在2006年至2018年以來提供資金通道,為30多名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約,提供服務並收取1%至3%不等的服務費,借款數額共計2,700多萬元(約3,240萬港元)。該院核查後認為,李的上述行為沒有犯罪事實,不構成犯罪。李德敏的代理律師認為,從以上法律關係來看,舉報李德敏的人名義上是為維護自己的權益,舉報違法犯罪,但不排除是被法院判決承擔擔保責任後倒打一耙的表現。李亦認為舉報者實為打擊報復。
就李德敏被錯誤羈押的749天,蕭縣檢察院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的每日賠償金計算,支付他人身自由權賠償金27.94萬元(約33.52萬港元)。但因其他方面賠償未達成協議,檢方只支付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1.2萬元(約13.4萬港元)。
另一方面,李的兒子則表示,只希望檢方能發布官方聲明,公開賠禮道歉,消除此事對父親的影響。本報綜合報道
檢方發出不起訴李德敏的文件。檢方發出不起訴李德敏的文件。
檢方發出不起訴李德敏的文件。
李德敏從事民間借貸中介服務多年。李德敏從事民間借貸中介服務多年。
李德敏從事民間借貸中介服務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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