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全國律協禁會員借輿論炒作

【本報綜合報道】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周三發布新規,明文禁止律師違規炒作代理案件,包括不得向輿論披露重要案件訊息,影響案件辦理。協會將根據行業規範,給予違者相應紀律處分。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於禁止違規炒作案件的規則(試行)》列明,律師不得通過聯署、發表公開信製造輿論壓力;不得通過媒體歪曲宣傳案件;不得侮辱、誹謗辦案人員;不得教唆當事人通過網絡對案件發表不當評論,向辦案機關施壓。
此外,律師未經法庭許可,不得向外界披露未經公開的庭審細節和情況。違反規則的律師,將被所屬地方律師協會監督管理,協會將通知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在限期內改正。如須作行政處罰,協會將把相關證據材料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