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水電拆民宅建景區 政府判賠380萬
河南:【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洛陽市老城區政府8年前為建設旅遊景區,迫遷老城區多名住戶,期間強行斷水斷電,隨後派人在凌晨強拆民宅。內地傳媒周四報道,法院判政府向現年72歲的熊姓女戶主賠償31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80萬港元),但熊婦不滿賠償金額只等值於其民宅的一半,揚言繼續上訴維權。
事主索償1933萬續上訴
熊婦憶述,老城區政府2013年9月印發《洛陽古城(老城區東、西南隅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整治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要求9,000多戶、2萬餘名居民接受政府的安置標準,搬遷騰地。由於不滿意徵收條件,多戶居民未有照辦。詎料2015年1月凌晨的雨夜,突然有近30人來到熊婦祖宅前打算強拆。
熊婦當時報警,但警方稱去錯地方,到場時祖宅已經被拆近一半。兩天後的凌晨,工程車到場破壞其祖宅,熊婦記錄相關車牌證據,及後警方以不構成犯罪為由撤銷立案。老城區逾300戶居民把區政府起訴至法院,政府才停止強拆。老城區政府2018年4月承認,熊婦家祖宅是被「誤拆」;法院翌年判處區政府按照2013年、2014年的價格標準,向熊婦賠償158萬元(約190萬港元),遭事主一家拒絕。熊婦去年9月起訴區政府,索償1,600萬元(約1,933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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