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阻祖墳地建電塔 兩農民3上訴獲無罪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鄭州市中牟縣狼城崗鎮政府於2013年徵用了農民趙劉枝的祖墳地,建設高壓電塔。趙劉枝因為期間阻撓施工,先後被控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罪。她不服判決3次上訴,周一終收到新鄭市法院的無罪判決書。
趙劉枝憶述,狼城崗鎮政府8年前徵用她及村民程相奎兩家共0.27畝公墓地。按照當時賠償標準,兩家合共應得10,260元(人民幣‧下同,約1.2萬港元)。趙劉枝不滿賠償數額太少,阻止地盤施工。經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曹西海協調,向兩人分別支付6萬元、5萬元(約7.2萬、6萬港元),後者承諾不再阻撓施工。惟到2015年,趙、程因涉嫌敲詐勒索,被中牟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1個月和3年。趙、程不服上訴,鄭州市中院2016年認為一審事實不清,發還重審。中牟縣中院2017年再判趙、程敲詐勒索罪成,惟情節輕微免罰。兩人再次上訴,新鄭市法院去年免除刑事處罰。趙劉枝不服上訴。申訴至河南省高級法院,後者指示鄭州市中院再審。最新判決書裁定兩人不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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