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總統府前發言人涉撞傷人 酒駕測試通過不起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去年因陷桃色風波遭彈劾撤職,今年7月又傳出酒後駕車撞傷電單車女司機。案件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惟因丁允恭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等測試,且電單車女司機未提出傷害起訴,檢方昨日偵結案件,決定不起訴。
丁允恭於今年7月14日上午8時許開車駛經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與成功二路交界時,與劉姓電單車女司機發生碰撞,致劉女倒地,左手臂、左膝及右前臂等多處受傷。警員到場後對丁進行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達每公升0.23毫克。丁及後辯稱前一晚在家喝了高粱酒,當天上午不知酒精未散,才如常駕車上班。
據台灣相關規定,司機的酒測值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卻未滿每公升0.24毫克,警員可依規定進行「測試觀察記錄表」,內容包括直線來回走、單腳站立、畫同心圓等,如司機無法通過,即隨案移送。由於丁當場通過測試,故檢方認為,丁在駕車過程中雖有疏失,但與事故並無直接關聯,認定他案發時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故偵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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