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強姦少女24天 湖南變態男判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變態男子龍喜和,兩年多前將在路邊等車的16歲少女載返家,並禁錮在地牢長達24日,期間多次強姦少女,直至少女獲救。案件經兩次審理,法院均判龍男死刑。據湖南高院官方微博周三消息,該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已於前一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命令,對龍男執行死刑。
囚禁家中地牢
經法院審理查明,案發於2019年2月13日,龍喜和駕車接載在路邊等車的少女後產生歹念,遂以綑綁、封口、布袋蒙面等手段將少女暴力控制,之後將其鎖上鐵鏈,囚禁在事先修建的家中地牢,期間以槍殺、電擊等方式作恐嚇,多次強姦少女。
2020年3月19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依強姦罪判處龍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依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龍男不服,並提出上訴,惟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裁定駁回,維持原判,並對龍男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經過覆核,核准對龍男的死刑判決。當日執行死刑前,法院依法安排罪犯龍男會見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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