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車女子墮亡司機判刑提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長沙女子車莎莎早前在貨運平台「貨拉拉」(港稱「Lalamove」)叫車搬家,途中跳車身亡一案,涉事司機周陽春本月10日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案件宣判後,已被羈押半年多的周男當庭釋放。周男上周四向審理案件的岳麓區法院,以及長沙中院提出上訴,並在周日上訴期的最後一天,再確認法院已收到上訴狀。
辯稱事件不能預見
岳麓法院的判決認為,周某的過失行為,屬於一種「過於自信的過失」。判詞中顯示周男看見車女把頭伸出窗外,也沒採取甚麼措施。另法院指案件呈現一個逐漸升級的過程,周男在此過程中有多次機會避免事件,因此認定周男的行為與車女的墮亡結果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周男向內媒稱,判決書有些地方與他此前說法不同,比如車女當時說「停車」,他其實沒聽清楚。他又指偵查人員向他提出假設性問題,引導他作答。周男強調自己根本沒料到車女會跳車;從她將身探出車外到跳車的過程又只有3秒鐘,「這麼短的時間,我怎麼預見得了」。
周男表示,從看守所出來至今還有點不適應,現在每天主要在家帶孩子,他想盡快忘掉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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