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學狗叫喝香水 遭遇家暴勿心軟
俗話說,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對待家暴問題上也應抱持同樣態度。內地一名女子近日上網揭發,早前與男友拍拖兩個月後就開始不斷遭對方各種暴虐,包括被迫下跪學狗叫、喝香水等,又恐嚇要將她「弄死」;事主曾報警處理,惟得知男友可能因此遭重判,便心軟放棄追究,結果對方更加得寸進尺施暴,甚至逼其墮胎,不啻姑息養奸,令自己更陷危險境地。
有資料顯示,家暴受害者平均遭受30多次虐待才會選擇報警,家暴認定率更加低得可憐,這無疑是很可怕及令人倍感憂慮的現象。事實上,不少家暴最終都演變成對受害人非常嚴重的身心傷害,以至發生被迫自殺或被虐打致死的慘劇。正如有觀點堅決認為,家暴這種事只有0次或N次之分,一旦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第三次,總之再也別指望對方會收手,惟在現實中,總有受害者心存幻想,相信所謂愛的感化,每每作出「給多一次機會」的錯誤決定。
果斷分手 擺脫暴力
只能說,對於尚在拍拖階段的家暴受害女性,必須具備「放得下」的勇氣與智慧,而且應比那些已經結婚、育有子女、有事業等利益羈絆的夫妻階段更加「放得起」。現實中,有些人可以為子女啞忍丈夫家暴幾十年,直到他們成家立業才敢提出離婚;亦有人雖已與丈夫離婚,卻因彼此仍有商業合作而默默忍受對方的施虐,故而這些前車之鑑很值得一眾年輕女性警惕,為了不重蹈覆轍,便需及時擺脫施暴男友,尋找真正愛惜自己的人,同時不忘「為民除害」,需懂得以法律武器捍衞自身及同胞利益。
當然,政府及社會各界為家暴受害者提供充足的法律援助、心理輔導、精神支撐及後續救濟保障措施也很重要。應當看到,內地雖從2016年開始實施《反家庭暴力法》,惟效用並不明顯,反而家暴問題近年有愈趨多發之勢;甚至有指未能對具體的家暴實施者產生恰當的懲罰,包括一些只以傷勢鑑定為依據的做法,卻忽略了受害人被「精神控制」等重要因素,譬如以殺害對方及其家人作威脅,讓受害人投鼠忌器,不敢挺身舉報,都令家暴更趨隱蔽難察。
其他一些相關法例及罪名的制訂、處罰力度亦被指存在一定偏差和不足,以致警方面對受害人報案,或以取證困難作推搪,或以一般的行政拘留簡單處罰,或勸說雙方和解了事,再就像近日河北保定那位被丈夫剃頭逼認出軌女子,警察上門查問,卻只讓他們自行協商解決,分明不當回事。湖南湘鄉警方則更離譜,明知受害女子接到丈夫死亡威脅,竟不理對方多番求助,結果在開庭審理離婚申請前數日真被丈夫當街殺害,又何談防範家暴?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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