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孟晚舟引渡案 辯方指證據不足促釋放

孟晚舟 孟晚舟
孟晚舟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電訊設備巨企華為太子女孟晚舟最後一周的引渡聆訊,周二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繼續開庭。孟晚舟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正式要求主審法官霍姆斯釋放孟晚舟,理由是美方用以指控孟晚舟觸犯欺詐罪的證據不足。聆訊於當地時間周三繼續,加拿大司法部律師會提出反駁辯方的論據。
稱加國司法部指控屬猜想
美國政府指控孟晚舟在華為與伊朗的交易上誤導滙豐銀行,在2013年向滙豐簡報時隱瞞華為與子公司Skycom的關係,令滙豐銀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孟晚舟涉嫌干犯欺詐罪,要求加拿大引渡孟晚舟到美國受審。孟晚舟的代表律師芬頓周二指出,加拿大司法部根本提不出證據,證明孟的行為直接導致滙豐銀行可能違反美國制裁,也證明不了滙豐因為遭受任何損失或損失風險而成為欺詐受害者,也沒提出華為違反了美國制裁的證據。
芬頓又指,美方要求引渡時,應該根據加拿大的欺詐法,向加國法院提供實際證據,證明滙豐在繼續開展該業務的過程中,面臨有形的、具體的金錢損失風險;然而美國向加拿大所提供的案件紀錄,根本沒有提出任何實際證據。此外,滙豐沒有被美國監管機構罰款或處罰,因此不符合加拿大欺詐法律中「受剝奪」的情況,意味着對孟的欺詐指控並不成立,因此不符引渡條件。
另一名辯方律師戈塔爾迪向法官正式要求釋放孟晚舟時進一步指出,美國提供的案件紀錄不準確且明顯不可靠,且完全缺乏主要事實,而加拿大司法部則以「猜想和推測」來填補關鍵空白,以證明孟晚舟故意向滙豐銀行撒謊以獲得銀行的持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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