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修剪自種香樟樹 巨額罰款惹公憤

天底下法律條文、行政規章不知有多少,焉能條條為人熟知、避免觸犯?又豈是每一條都能在制訂或執行時充分兼顧情與理、人性化、社會觀感等綜合因素?故在現實操作中,有些普通百姓很可能就會不知不覺地「誤墮法網」,隨時惹來一身蟻,甩也甩不掉。
上海松江區某別墅小區業主早年花錢買回一棵香樟樹苗種於自家院內,後又移植至院外,早前因見樹木高大遮擋院內花草的陽光,遂僱人作了修剪,怎知遭人舉報至當地城管部門,結果更被坐實非法砍伐樹木罪名,需乖乖繳付逾14萬元人民幣罰款。錢雖交了,但事主表示十分鬱悶,始終沒搞懂自己種樹自己修剪,所犯何法?城管部門倒是甚有耐心地對其作了一番「普法教育」,具體觸犯哪一條哪一項、為何罰這麼多,都講得清清楚楚,令其無從辯駁。
仗勢欺人 吃相難看
只是社會輿論對此深表不認同,大部分網民都認為當局本次處罰極不合理,甚至怒斥城管部門是「名正言順的強盜」,表示對方雖然解釋得冠冕堂皇,實質卻屬流氓行徑,仗勢欺人,只想罰款不顧吃相。正如有輿論表示,保護樹木固然重要,但法律的基礎是人情事理,而非冷冰冰、機械式執行,任何反情理、反常識的執法都會讓人無法接受。更有人質問,類似情形首次執法時可否寬仁一些,畢竟事主無主觀惡意成分,怕也不清楚相關法規之存在,過往許多更嚴重的違規都可「教育為主」,這次咋就不行?
當然,此事引發的爭議還有很多,譬如事主當年移植樹木至院外時,為何無人吭聲?辛苦打理多年也不見政府補貼一二,如今一開口就說是「公共」的,好意思不?包括在對「修剪」與「砍伐」的認定等方面,都頗具分歧。又需看到,各種爭論當中不乏一些偏激或過於主觀的言論、想法,但無可否認的是,這件事的確在全社會範圍引發了極大關注和觸動,故而上海的城管部門再如何強調依法行政,都有些顯得蒼白無力,暴露出來的問題勢需得到正視。
事實上,類似飽受爭議的行政執法行為,乃至涉及一些法例規章制訂本身的爭拗事件,過往已多次出現。譬如在槍枝管理領域,當年的「天津老太氣槍案」就曾鬧得沸沸揚揚,其他一些涉及買賣仿真槍、槍形物品的執法及判罰標準,亦造成一定程度社會衝擊。又如有人搗鳥窩、出售自家養殖的鸚鵡也能被判刑10年以上,為何廣大民眾就是接受不了?並質問有些貪污巨款的官員判刑亦不過如此,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判刑更輕,道理何在?還有禁止餐館炒菜、禁止散燒煤等防霧霾、大氣治理的所謂行政措施,不惜強封百姓爐灶等粗暴行政方式,何曾顧及過民眾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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