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奇冤 修剪自種樹木 城管強罰17萬
移植公共地方 被屈違法砍伐
上海市松江區一名居民早年購入一棵香樟樹樹苗,並種植在自家院內,及後再移植至院外;後因該樹長高遮擋陽光,今年初聘人修剪,詎料遭舉報至城管部門,最後因非法砍伐樹木處罰逾1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7萬港元)。城管解釋指未獲審批前,事主無權移植和砍伐公共綠地的樹木。
內地傳媒周日報道,事主李先生居住在松江區一個別墅小區,涉事的香樟樹是他2002年花費1.1萬元(約1.3萬港元)購入。該樹移到院外後繼續生長,並遮擋院內花草的陽光,他今年初聘用專業人士修剪它,斬去所有分枝,只餘下兩米多高的主樹幹。李先生認為他是這棵樹的「主人」,僱人修剪是理所應當。
網民轟城管如強盜
李先生事後按期繳交罰款,但疑惑修剪自己種植之樹所犯何法;加上該樹活着未死,他卻被認定「砍伐」,罰款高昂。城管部門工作人員朱曉曦回應查詢時解釋,即使該樹為李先生所買所種,但數年前已經種在院外,因此屬於公共綠化的範疇。在未得到區綠化部門的審批前,無權移植和砍伐公共綠地的樹木。
至於罰款高昂的原因,朱曉曦表示每個樹木品種的修剪標準及價值皆有不同,部門鑑定該香樟樹的價值後,認定它的補償價格約為2.8萬元(約3.4萬港元)。惟考慮到李先生認錯認罰的態度良好,因此以最低標準的5倍補償金處罰。
不過,大部分網民並不接受官方解釋,認為罰款金額極不合理,怒斥城管部門是「名正言順的強盜」、「說的再怎麼冠冕堂皇,也無法掩蓋流氓行徑的實質」、「城管缺錢了,吃相真難看」、「有關部門是不是窮瘋了,仗勢欺人」。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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