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受害無處訴 這個社會真離譜
近期內地一些知名大型企業接連爆出性侵女員工醜聞,先是阿里巴巴,再有滴滴網約車,跟着又到了貴州茅台鎮「第二大酒企」,興許接下來還會有,誰又能說得準。更離譜的是,這些涉事企業在處理相關問題上居然都很消極冷漠,或不理受害者求助,或游說對方放棄報案,乃至粗暴封殺消息,耍手段對她們進行變相打擊報復,迫使受害人最終只能通過媒體將遭遇抖出來,讓人懷疑這個社會到底還是不是法治社會?
正如這名來自貴州國台酒業旗下公司前女員工爆料稱,上月參加公司聚餐時遭高層及同事輪番敬酒,喝醉後於酒店房內遭一名男同事強姦,及後向警方報案,誰知直屬上司竟要求她撤案以保公司聲譽,但遭拒絕,不久便被以業績未達標為由解僱,惟公司方面堅稱此舉與性侵一事無關。既然抵死不認刻意報復,那請問國台酒業,於事發當月就將受害女員工解僱,可還有半點同情心?為維護公司聲譽,當真需要這般落井下石,令受害人承受更多痛苦?
遮掩袒護 封鎖消息
網約車平台「滴滴出行」女員工的遭遇亦如此,在被主管要求出席應酬客戶的飯局上疑被客戶灌醉迷姦,惟在報警及向公司反映後,警方以查無實據拒絕立案,涉事主管此後更變本加厲地安排其單獨陪伴出差,甚至需入房陪吃飯、陪工作,最終同被藉口開除,及影響到後續找工作。和阿里巴巴那宗涉嫌性侵案一樣,到頭來受害者竟需通過網絡、媒體發聲,付上將不堪遭遇公之於眾、承受多次傷害的巨大代價,進行屈辱而艱難的控訴,直至引起社會關注,才有機會討個說法,何其悲哀?
一邊是企業的囂張與瘋狂、警方的有意無意袒護,一邊卻是受害者的欲訴無門,很難叫人相信這就是所謂的法治社會。以至很多時候,性侵案總予人「難以取證」之感,也不知是因這種事本就屬十分隱蔽的操作,還是現代刑偵技術水平真的太落後,反正對不少實施性侵犯罪的壞人來說極為有利,惟對受害者而言都是更為不幸之事。由此亦可想見,現實中應該存在更多性侵犯罪,卻非都能被揭發,有的是受害人自己不願說,有的則是想說也無處說。
事實上,性侵犯罪亦非只發生在各大小企業,近期內地娛樂圈某明星因涉「選妃」甚至性侵未成年女性,已然鬧得滿城風雨;而在內地學界、教育界、體育界、媒體圈、公益圈等諸多領域,這類事件亦都挺氾濫,當中更有不少遮掩袒護操作,包括強行封鎖消息、打壓舉報人等粗暴手段。早前當「#MeToo」反性侵運動傳至內地,亦曾造成一定社會影響,惟很快便冷卻下來,說明各方在保護女性權益、防止性犯罪問題上並不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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