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 加方「彈舊調」指欺詐明顯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電訊設備巨企華為太子女孟晚舟的引渡聆訊,周三進入最後階段,聆訊直至下周,預計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將聽取控辯雙方,論證孟晚舟所涉及的欺詐罪指控的表面證據是否充分,以判斷是否符合引渡她到美國紐約受審標準。
美國政府指控孟晚舟在華為與伊朗的交易上誤導滙豐銀行,隱瞞華為與子公司Skycom的關係,令滙豐銀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孟晚舟涉嫌干犯欺詐罪。加拿大司法部的代表律師弗拉特(Robert Frater)周三在庭上指出,孟晚舟在2013年的簡報,故意向滙豐銀行作不誠實陳述,將華為與Skycom區隔,讓滙豐銀行相信華為有遵守美國的制裁令,試圖維持華為與滙豐銀行的關係。
「不能因案件薄弱終止引渡」
弗拉特形容,在這案件上不誠實商業交易的證據「非常明顯」。弗拉特也在事先提交給法庭的文件上指出,如果這事發生在加拿大,美方提出的證據足以讓孟晚舟在加拿大受審,因此符合引渡的標準,故他請求法庭將孟晚舟拘押,以等待引渡。
弗拉特也在庭上指出,引渡聆訊不是審判,法官不能因案件似乎看上去很薄弱,或不太可能在審判中成功入罪而終止引渡,而是只能有限地權衡證據,以確保被採納的初步證據不至於過分地有缺陷或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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