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戶存款被消失 銀行耍賴太可惡
內地銀行近年屢爆儲戶存款不翼而飛怪事,引發廣大儲戶擔憂,亦將銀行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漏洞隱患暴露無遺。而儲戶存款「被消失」,更會牽扯到責任釐定、舉證、追討賠償等諸多複雜難纏的問題,尤其在事件當中,儲戶通常處於弱勢一方,一旦權益受損,追討十分不易,甚至會遭遇各種人為刁難阻擾、插贓嫁禍亦不足奇,這種狀況勢須改變。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披露了一宗銀行存款糾紛案,一名姓孫女士於2009年往山東棗莊農村商業銀行薛城分行(現名)存入100萬元(人民幣‧下同),惟至5年後竟被該行告知,其戶口只剩一元,於是向法院提告,誰知對方竟反賴孫女士偽造存摺,並因此一度遭刑事拘留。直至去年4月,警方終查實其未有偽造存摺,當地法院並於去年底裁定涉事銀行需向孫女士賠付100萬元存款及利息,但對方仍遲遲不履行裁決,近日再被法院頒令強制執行。
囂張跋扈 拖延賠償
綜觀這些年不時發生的儲戶存款被消失案件,原因大致有如下幾類:一是銀行有「內鬼」,並與不法分子聯手盜取存款;二是儲戶遭遇忽悠,有銀行職員變相銷售保險、基金等產品,將部分存款變成了「保單」,從中賺取提成;三是銀行系統本身存在缺陷或訊息洩露問題,導致儲戶存款被盜;再就是屬職務侵佔、違規挪用存款等。總之不管屬哪種原因,本案涉事銀行的管理漏洞十分明顯,令人憂慮。
更需指出的是,涉事銀行當初反告受害儲戶偽造金融票證,及在警方查明真相、法院依法作出理賠判決後,仍故意拖延支付等做法,堪稱刁蠻又可惡,既不講理,又不尊重法律,如此囂張跋扈,令人汗顏。由此亦可看出,一般民眾遇到這類倒楣之事,絕對有得折騰,而且未必能折騰出結果來,事實上,有些銀行就曾成功以「員工個人行為」撇甩責任,不到你不服。乃至有輿論認為不應止步於民事追責、賠款了事,還需追究相關人員的誣告、失職瀆職等法律責任,可說很有必要。
眾所周知,中國是世界第一儲蓄大國,目前總體居民存款更達100萬億元之多,並由此帶挈了銀行業的蓬勃發展;公開數據顯示,現時全國擁有的大小銀行已超過4,000家,當中既有國有商業銀行,也有股份制、民營、外資銀行,以及諸多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銀行織起龐大的金融網絡,方便了百姓,亦得益於百姓,而這一切又需取決於信任二字,存款安全更應是其中的關鍵,若銀行都不講契約精神,罔顧儲戶利益,最終只會令人望而卻步,屆時哪有業務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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