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被奪宣戰權 窮兵黷武必招損
美國眾議院日前以大比數通過,廢除1957年及1991年通過的兩項宣戰權法案,剝奪總統的宣戰權力。根據美國憲法,美國國會擁有宣戰權,而總統擁有戰時指揮權,兩者本來權責分明,惟在1957年中東戰爭以及1991年波斯灣戰爭後,為了對抗「緊急軍事威脅」,國會向總統賦予了發動戰爭的權力。
值得注意的是,國會限縮總統對外宣戰的權力,並非始於今天。去年初,眾議院通過《禁止對伊朗戰爭法》,規定在沒有國會授權下,總統不得動用聯邦資金,支持針對伊朗的行動。彼時的眾議院跟今天一樣,由民主黨控制,白宮則由共和黨的特朗普掌控,當時誰也不知特氏能否連任,在黨同伐異下,通過有關法案不足為奇,但到了今天民主黨完全執政,國會仍然信不過同黨的總統,可見避免行政權完全壓倒立法權,是國會共和、民主兩黨的共識。
事實上,今年二月,拜登批准了任內首次軍事行動,空襲與伊拉克接壤的敍利亞軍事設施,便引發部分參議院民主黨人強烈批評,指拜登在下令空襲前未徵詢國會意見。
戰爭陰霾 揮之不去
當然,美國總統作為三軍統帥,大權在握,即使在法律層面上被剝奪了宣戰權,仍有大量空子可鑽。綜觀美國歷史,真正通過國會宣戰的例子少之又少,諸如韓戰以及越戰等,均是總統繞過國會「先斬後奏」。在911事件後,參眾兩院更幾乎一致通過授權總統,以「反恐」之名對外宣戰;另一方面,總統也可以「特事特辦」為由,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繼而向海外派兵。
有人半開玩笑地說,國會之所以剝奪拜登的對外宣戰權,是擔心拜登的認知能力出現偏差,「一時糊塗」宣布對中、俄開戰。平情而論,即使不是拜登在位,美國對外戰爭的陰霾也會不斷升高,近年不管是民主黨抑或共和黨,為轉移國內矛盾,「反中牌」和「反俄牌」(這方面以民主黨為甚)打得不亦樂乎,任何試圖緩和局勢的舉動,均有機會被政敵批評「跪低」,在這種情況下,擦槍走火的危機自然有增無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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