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佛州罰社交媒體新例違言論自由 法院頒禁令

佛州州長德桑蒂斯(中)表明上訴。 佛州州長德桑蒂斯(中)表明上訴。
佛州州長德桑蒂斯(中)表明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佛羅里達州5月通過新法案,若社交媒體企業停用政治候選人(political candidates)帳號將被罰款,Twitter及Facebook等其後入禀聯邦法院要求推翻法案。塔拉哈西聯邦法院周三頒布禁制令,指該法案或有礙言論自由,支持法案的州長德桑蒂斯(Ron DeSantis)表明會上訴。
州長揚言上訴
新法案原定周四生效,聯邦地區法院周三頒下禁制令阻止該法案生效。法案規定,若大型社交媒體刪除政治候選人帳戶內的內容或停用其帳號,每天將被罰款25萬美元(約195萬港元 )。法官欣克爾(Robert Hinkle)頒令時指,法案僅針對大型社交媒體,但同類的小型企業則沒有限制,迪士尼也獲得豁免,如案件進入審判階段,新法案最終或因違反第一修正案而被擱置。
德桑蒂斯發聲明指,裁決等同支持大型網媒審查個人帳號及其內容,對此感失望,並計劃向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前總統特朗普因涉嫌煽動國會暴動,被Twitter及Facebook停用帳號,至今仍未獲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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