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本月起提高育嬰津貼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為挽救低生育率,行政院周四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等修法草案,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放寬產檢假薪金補助、擴大試管嬰兒補助等。新制於本月起實施。
行政院當通過的政策包括,未來夫婦可同時申請育嬰假,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包括勞工、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由現行的薪金六成提高至八成。
僱員在子女滿3歲前,如果有少於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需求可提出申請,每次不得少於30日,且少於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以兩次為限。
新制將育兒津貼、公共化託育補助各調高1,000元新台幣(約280港元),另放寬產檢假薪金補助,將產檢假由現行5日增至7日,同時將免費產檢由10次增至14次,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與兩次超聲波檢查。
新制又擴大試管嬰兒補助,夫婦只須一方為台籍,且妻子年齡未滿45歲,首次申請補助上限10萬元(約2.8萬港元),再次申請上限6萬元(約1.7萬港元),每胎最多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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