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國制裁法》通過 商會憂不利吸引外資
【本報綜合報道】第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周四在北京舉行,表決通過《反外國制裁法》。中國官媒翌日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指,某些西方國家和組織以涉疆涉藏涉港涉台涉海涉疫等議題為藉口,對中國採取所謂「制裁」等欺凌行徑,強調中方有必要反制。中國歐盟商會對法案感到擔憂,認為將不利吸引外資。
打擊反華勢力 反制單邊「欺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針對某些西方國家和組織以涉疆涉藏涉港涉台涉海涉疫等議題為藉口,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對有關國家機關、組織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制裁及其他違背國際法的限制措施;中國政府採取了有力反制措施,對一些行為惡劣、無信無德的個人和組織作相應反制。負責人指,法案主要目的是為了反擊外國對中國的單邊制裁,為中國採取相應反制措施提供法治支撐和保障,同時為中國在一定情況下主動採取反制措施,應對打擊外國反華勢力、敵對勢力的活動,提供法治依據。
不過,中國歐盟商會會長兼德國巴斯夫集團中國區總裁伍德克(Joerg Wuttke)認為,法案不利於吸引外國投資,那些日益感到在政治博弈中將成犧牲品的公司,亦難以恢復信心。有香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指,期望在華經商的外國公司可能發現,中國監管當局將更嚴格地審查他們的商業行為。
有學者則指,中國此舉是要準備好應對國際社會升級的壓力,但不斷增加中國與國際社會的孤立和對抗關係;亦有人認為,中國採取以牙還牙方式應對外國制裁,往往令自身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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