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臨沂6死囚伏法 1犯拘禁強姦13歲少女

【本報綜合報道】山東臨沂中院最近發公告指6名罪犯已執行死刑,其中一名男子因對時齡13歲的少女下手,哄騙她回家拘禁且屢次強迫發生性行為,少女因姦成孕誕下女嬰。他獲法院判處死刑後不服上訴,惟二審維持原判,上月底已被執行死刑。
內媒上周六報道,該6名死囚中,4人涉及命案,一人涉及毒品犯罪,還有一人長期非法拘禁少女。其中禁錮及強迫少女發生性行為的男子劉憶,為山東莒南縣人。2011年11月25日下午,劉憶駕車經過草溝水庫附近,遇到當時就讀7年級的徐姓受害人,心生歹念之下哄騙其回家禁錮至2014年,明知對方未滿14周歲仍強姦對方。劉憶的母親葛玉美則協助看管徐女,因而獲刑。劉憶一審後上訴至高院,但仍維持原審判決,最後經最高法院獲准執行死刑。他與其餘5名死囚於上月28日,在蘭山區依法驗明正身後押至刑場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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