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涉教唆毀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台男改判拘役50天

李男(中)曾與人共同破壞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中時電子報圖片) 李男(中)曾與人共同破壞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中時電子報圖片)
李男(中)曾與人共同破壞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北一名李姓男子於2018年主持「二二八追思晚會」結束時,涉教唆在場人員焚毀台灣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被檢方以「共同損壞國旗罪」起訴。經上訴和判決後,李男由無罪改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其再次上訴,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
法院駁回上訴
判決書顯示,獨派團體於當年2月27日晚間在台北市濟南路舉辦活動,李男在晚會結束時,向群眾宣布將燒掉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隨後一名男子取出旗幟,當場焚燒。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李男雖有煽動群眾點火燃燒旗幟,但他的行為是表達特定政治訴求的象徵性言論,遂判無罪。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指,李男等人選擇公開場所,不顧警員阻攔,強行焚燒旗幟屬破壞行為,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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