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小民賄款留孩子 檢察輕鬆追繳
【本報綜合報道】最新一期《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披露,被指內地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黨委書記兼董事長賴小民涉貪案的細節,指他原本想將貪來的巨額錢財全數留給孩子,最後「一分錢都沒有花」,使檢察機關輕鬆將他貪得的九成財物,追繳到位。
收受廿億 如財物保管員
天津的法院上周二公開審理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檢方指控他自二○○八至二○一八年間,共收受財物折合約十七億八千八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二十億港元),而其中一億元(約一億一千萬港元)尚未收獲錢款。雜誌上周五披露,賴小民的案涉案財物有十七億元(約十九億三千萬港元),已追繳到位,而剩餘款項因涉其他在辦案件,故仍在追繳中。
雜誌披露,賴小民將違法所得的逾兩億元(約二億二千萬港元)現金及贓物,放在北京的一處被他稱為「超市」的房屋內,最後都被組織收繳了,並指巨貪賴小民,只做一個「財物保管員」。
據了解,當局在查處賴小民後,調查組不僅延伸查辦華融公司汪平華、白天輝等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還向華融公司黨委、紀委移送涉及上百人的問題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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