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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指引失教師資格 改進3年可再註冊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將清楚訂明教師應具備的專業能力和個人品格操守。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將清楚訂明教師應具備的專業能力和個人品格操守。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將清楚訂明教師應具備的專業能力和個人品格操守。
操守指引完成初稿 料年底前出爐
施政報告提到教育局年內推出《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指引初稿初步完成,將透過焦點小組形式與學界及不同持份者商討再微調,指引將清楚訂明教師應具備的專業能力和個人品格操守,以確保言行「適當、適合」,預計年底前推出。至於若教師因違反指引被取消註冊資格,如有改善,在提交證據後可重新註冊,她強調不會以政治立場出發。
初犯輕微個案先予警告
蔡若蓮稱,《教師專業操守指引》仍然需與學界及不同持份者商討,稍作微調。指引將聚焦一名「適當」及「適合」的老師應具備何種條件,另外就老師的專業要求及品格操守要求亦將會更加清楚。根據以往處理,教師若違反指引,初犯及輕微個案,一般予以口頭或書面警告,最嚴重個案則可能會被取消註冊教師資格。
但由書面警告到取消註冊資格,期間可有其他處理方法,如果被取消註冊的教師,若只涉及專業能力不足,可經過進修或提出實質證據,以證明其教育專業能力已有改善。當局的專責小組或會審視個案,給予機會重新註冊。但若牽涉品格及道德操守問題,包括違反《港區國安法》、辱罵和欺凌學生等,則較難以證明如何改進,專責小組會按個案具體情況決定。
課堂教學不宜借題發揮
如有改進可讓涉事教師重新註冊,惟有關年期則不宜過久,蔡認為要改進專業能力而又不離開前線教學太長時間,3年時間經已足夠。至於教師則應充分做好課堂準備,課堂內亦需按照教材及教學目標進行,不是借題發揮講述個人觀念,甚或把不正確的價值觀灌輸學生。如果教師在課堂上胡說或教錯學生,對學生的影響可能很長遠。品格操守方面,則要求老師不應粗言穢語、辱罵學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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