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都冇牌?原來咁解!

港超聯新球季即將重啟,「菁英盃」在10月24日搶閘開鑼!為了令一眾球迷對球例有更深入認識,香港足球總會昨日舉行簡介會,主題是「國際足協球例2020/21修例」,內容主要是對比賽球例作出更新和澄清,並由香港足球總會裁判總監張炎有主持。圖、文:李浚湣

首先講到犯規及不檢行為,比賽中所有職球員的口頭,以及黃牌警告不會延續到互射12碼階段,而這次修例尤其對門將有特別大影響;事緣在2019年法國女子世界盃,曾經有門將在互射12碼時候「兩黃一紅」被逐,因此國際足協修例規定,門將不會再因技術犯規而領牌。

第二是判斷手球犯規(圖左),國際足協統一以腋窩,用作界定肩膊與手臂最上部分的分界線。慣常明顯情況,即球員的手不自然地伸展,高於或遠離肩膊位置,依舊判處罰球。另外即使發生意外,但球員或隊友的手、手臂觸及皮球後,導致馬上出現射門機會,同樣會作出判罰。

第三,球證的得益運用,國際足協規定除非屬於嚴重犯規,否則即使該犯規屬干擾或阻止對方一個明顯進攻機會,犯規球員亦不需要被黃牌警告。而球證考慮補發黃牌的原因,亦會包括犯規地點與球門距離、皮球方向、保持或獲得皮球可能性,以及防守球員位置和人數。

第四,12碼重射。球員處理12碼時,對方門將必須至少一隻腳保持在白界線內,否則作出重射。但假如球員射失12碼並非受門將影響,例如中柱或出界,守門員將不會獲得黃牌以及重射機會。另外球員處理12碼時,所有球員必須離開禁區,而國際足協今年只計算球員的腳部,意思即上身突出亦可以接受。

第五,VAR(視像助理裁判)覆檢只限於5種主觀狀況,包括入球、12碼、直接紅牌、認錯球員,以及引致入球或12碼的越位。至於其他客觀情況,例如犯規是否在禁區內出現,則交由VAR直接判決,球證不需要到場邊翻查。不過港超暫未實施VAR計劃。

球證唔易做望得體諒

簡介會接近尾聲時,張炎有坦言在香港當球證非常艱難,1年需要接受2次體測,平日更不斷作出訓練和翻看錄影帶。「有哥」明白球證有時會犯錯,承諾會接受批評,他又以目前正停賽的球證湯巨森為例子,反映球證表現不當會作出相應處罰,希望球迷能夠諒解,並在球證表現好時對他們表達讚賞。

最後「有哥」表示足總目前正構思安排發言人,定期對一些爭議性判決作出解釋,以釋除公眾疑慮。假如球證出現重大技術性錯誤,紀律委員會馬上啟動審核機制,賽事有機會擇日重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