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專家:孫楊得10%勝訴率

國際泳聯(FINA)法律委員會執行主席簡尼近日於《悉尼晨鋒報》專欄撰文,從法律角度解說孫楊上訴案:「8年禁賽對28歲的他來說等同判罰終身,孫楊有權上訴,不過成功機會很低。」

「受不平等待遇」難成立

簡尼表示「當事人受不平等待遇」是孫楊其中一個可以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SFT)提出上訴的依據,由於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的審訊過程以英文進行,不是孫楊的母語,加上翻譯屢次出錯、漏譯,的確影響訴訟程序。惟翻譯是由孫楊一方自己提供,不是WADA或CAS請來的人,故所謂「不平等」難以成立。另外有指孫楊律師比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一方出庭發言權及發言時間較少,但以此原因成功上訴個案,實際上少之又少。

孫楊唯一可以正面挑戰的,是CAS判決「是否有違公共政策」,意即有否違反瑞士法律原則。但簡尼認為除非判刑達「終身禁賽」,否則「判決過嚴」同樣難成立,8年禁賽令亦遵從「世界反興奮劑守則」,並未違反瑞士公共政策。他又列出數據,自1992年以來,約有150宗同類案件被提交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但最終勝訴的只得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