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女足進軍2012年倫敦奧運美夢幻滅,原因是球隊的伊斯蘭女性裝束,牴觸國際足協條例,上周對約旦的奧運外圍賽比賽前遭巴林籍執行官禁止比賽,伊朗女足被判輸0比3,球隊向國際足協投訴,討個公道。
伊朗對於女性服裝有特別規定,不能露出頭部和身體,因此伊朗女足不能穿着一般球衣比賽,須改穿特製的球衣,球衣覆蓋球員全身,並且要包着頭巾,但容許露出面部,不用披上面紗。
國際足協對於2012年奧運早有規定,就是:「球員及職員不可在行動上及服裝上,展示政治、宗教、商業或個人訊息及口號。」其實伊朗女足的球衣,去年曾遭國際足協禁賽,後來球隊曾對球衣作出修改,伊朗足總認為已獲國際足協會長白禮達批准,更已踢過一場比賽,一切都沒有問題,伊朗足總也以為女足可以進軍奧運。
伊朗足總認為女足的球衣並沒有違規,並引用國際足協第四條反擊:「這件球衣既不是宗教,也不是政治,亦不會對球員造成傷害,對方已證明此事,白禮達亦接納了,讓我們參加奧運。」
對於伊朗的投訴,國際足協回應指,去年三月已列出球衣的規定,包括容許戴帽,但不能覆蓋耳朵及頸部,而伊朗女足的服裝則完全覆蓋頭頸,違反球例,因此被禁止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