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暴動 設計師囚45個月

【本報訊】前年11月理工大學內外發生衝突,一名在理大畢業的產品設計師在現場逃跑時被警方截獲,他否認暴動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均成立。

區院法官姚勳智昨天判刑時指,事件歷時近3小時,有逾100人參與,規模不小,期間有人用索帶綁欄杆,更有人把彈珠撒在路面,阻礙警方推進,可謂甚具威脅性,考慮到被告並非扮演帶領或號召角色,且屬初犯,判他入獄3年9個月。

辯指彈珠索帶屬養貓用 官拒納

31歲被告雷爍鏗,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漆咸道北與蕪湖街一帶參與暴動,及於蕪湖街埃索油站附近管有100條索帶及26顆玻璃彈珠。控方案情指,當晚警方展開推進,被告逃走時跌倒被捕,警方在其背包中搜出上述物品。被告在審訊時辯稱,他是理大舊生,只是打算到理大見證衝突和解的時刻。事發時他正用手機找路,卻遇上警方驅散示威者,而他是於事後才知道背包藏有養貓用的彈珠及索帶。法官拒接納被告的辯解,判他罪成。案件編號:DCCC 4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