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涉於3年前在屯門家中用刀弒父,之後電召貨車,把載有父親屍體的膠盒運到華富邨的胞妹家中,再於晚上棄屍於華富邨附近海上,然後潛逃到台灣。警方發現屍體後,聯絡到兇手,他承認弒父和返港。他否認謀殺罪,案件昨天在高院開審。控方透露,辯方聲稱被告當日曾問死者借錢,但遭死者拒絕並責打,結果因在被挑釁下自衞殺人。惟控方指,法醫證實死者血液內有酒精及安眠藥成分,他雙手並無任何反抗痕迹,他遇襲時應是不清醒,被告的說法並非事實。
28歲被告黎謹友被控於2018年12月4日,在香港謀殺其當時65歲的父親黎金福。控方指,案發當日早上,被告找死者吃早餐,他們於早上11時許一同返回死者在屯門寶田邨的住所。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在一個多小時後離開該單位,但沒有拍到死者再離開該單位。
被告於同日曾多次在死者的住所出入,並曾用死者的提款卡轉帳,把共逾7萬元轉到一名黃姓男子的戶口。被告又電召貨車,表示翌日要從屯門運貨到香港仔華富邨。被告至晚上9時才返回自己的住所。
12月5日早上11時許,被告電召的貨車到達死者的住所。被告把載着死者屍體的白色膠箱運到華富邨,然後把膠箱推往胞妹家中,再在晚上把膠箱運到附近的瀑布灣。在此之前,被告典當了一隻手錶,再用死者的提款卡提款,轉錢到黃姓男子的戶口。至12月6日早上7時許,死者屍體被人發現,當時在一個漂浮海上的紅白藍膠袋內。被告於同日早上再提走死者部分存款,然後於中午乘飛機往台灣。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共取走死者戶口內約20萬元。警方其後得知死者身份,最終成功聯絡被告。被告通電話時情緒激動,承認弒父及棄屍,並於同日晚上乘飛機返港。
被告返港後被捕,他在警誡下稱:「我本來想同我阿爸借錢,但佢唔借,重講粗口鬧我同郁手打我,我一時錯手,用刀插咗佢幾下,我都唔想咁樣嘅。」其後他在錄影會面中表示,案發當日他帶刀到死者的家中,打算見死者最後一面,然後便用刀自殺。被告亦承認提取死者的存款,轉帳到黃姓男子的戶口,以償還高利貸。
案件編號:HCCC 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