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在周三落案起訴兩名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前保險代理,指他們涉嫌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23日期間,訛稱10份保單由其中一人處理,串謀詐騙佣金共逾75萬元,涉及共9名投保人。兩名被告已獲廉署保釋,將於下周二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其中一名被告田德浩(47歲),案發時任職宏利高級分行經理,另一名被告譚文燦(55歲)為其下線代理,他們涉嫌一同串謀詐騙宏利,虛假表示譚文燦是經辦保單申請的代理人,誘使宏利承保及發出該等保單,以及就有關保單向田德浩及譚文燦支付佣金或其他款項。宏利就共10份保單,向譚文燦發放佣金共約47萬元,及向田德浩發放上線經理管理佣金共約28萬元。
二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而田另被控5項偽造罪,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有關偽造罪指田德浩涉嫌製造多份虛假文書,即上述其中5份保單的投保申請書,而有關申請書看來是由5名投保人簽署,意圖由田德浩藉使用該等文書而誘使宏利接受它們為真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