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一名表面道貌岸然的前高官捲進風化案醜聞。代號Y的女事主啞忍多年,終鼓起勇氣向本報披露事件,哭訴於2014年被時任教育局高官借故帶到新界的一間別墅性侵,事後Y雖曾與該名前高官面對面對質,惟對方未有任何悔咎或歉意。至去年她重新振作,決意向警方報案討回公道。惟她近日收到通知,律政司不會對該名前高官提出起訴,Y質疑律政司是否因為對方是前高官而放生,批評事件是黑箱作業,要求交代。
女事主Y憶述,於2014年12月認識前高官,由於有事請求對方幫忙,遂相約於同月20日下午3時在佐敦一個私人會所會面,期間前高官邀請Y到其新界別墅參觀,由於前高官之前曾稱其別墅可以看到蝙蝠,十分好奇,考慮到對方為政府高官,有一定的名譽地位,不會做出越軌事情,於是接受邀請。
Y乘坐由前高官駕駛的座駕到達別墅,參觀大屋一番後,Y提出想離開,但前高官堅持要求她多留一會。期間,有人突然坐近並強吻Y,又伸手緊抱Y,並強吻Y的頸項。Y雖然反抗大叫「唔好」,但對方未有停手之餘,更反問「你怕咩?」再施以連串動作欲性侵Y。未幾,Y被拉到一樓房間推倒床上,有人企圖霸王硬上弓但未成事,最後在體外射精了事。
經歷恐怖性侵事件後,Y於當晚返抵家中,哭了一整晚,直至翌日中午,先後向兩間社福機構求助,惟未能得到適切援助。最後,Y鼓起勇氣,相約前高官對質,Y聲稱,當時曾質問對方為何性侵她,惟前高官態度依舊未有悔意,「他說因為鍾意我」。
往後數年,Y一直受事件困擾,寢食難安。直至去年12月8日在另一個社福機構協助下,終向警方報案,警方其後多次聯絡Y,要求她提交補充資料及交代調查進度。至今年6月中旬,警方指擬諮詢律政司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起訴前高官。
直至6月30日,警方致電Y,指律政司發出一封信函,要求她去領取,以她所知,該信函內容是律政司拒絕起訴前高官。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指,不評論個別事件,強調律政司就每宗案件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時,必須就所得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律政司只會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才會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