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間曾經由海航集團間接持有的公司,以西半山「天匯」一個高層複式單位作抵押,向一間融資公司借得1.8億元按揭貸款,並獲海航集團作為其中一名貸款擔保人。該間融資公司於上周五(2日)入稟高院,向海航集團等公司追討1.8億元欠款和利息,並要求法庭下令被告交出該單位,以供出售用來償債。
原告是晉安融資有限公司;4名被告依次是兆鴻有限公司、Excellent Honour Limited、Blossom Sage Limited和海航集團國際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稱,原告與兆鴻於2019年6月19日簽訂按揭貸款合約,兆鴻以涉案單位作抵押,原告公司則批出1.8億元的按揭貸款給首被告,另外3名被告則是該筆貸款的擔保人。
該入稟狀又透露,首被告是由次被告全資擁有,而次被告於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11月29日期間由第4被告全資擁有,次被告自2019年11月29日起由第3被告全資擁有。
案件編號:HCA 10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