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政府審視租置屋公契權責釐定

【本報訊】政府近期決意重售「租者置其屋計劃」貨尾單位。但有工會指,房委會的租置銷售文件有欠清晰,令業主未能清楚了解權責便須簽下買賣文件,蒙受不必要的負擔和利益受損。工會又指,不公平的公契打擊業戶信心,要求政府審視舊有公契的權責釐定,完善未來計劃下的制訂工作,以及處理過往租置公契的問題。

工聯會指出,以柴灣峰華邨為例,曾接獲該邨租置業戶投訴大廈公契,指早年購入有關單位時,房委會並未就大廈公契及地契加以說明,令他們以為購買單位後只需承擔單位日常維修支出及樓宇攤分維修支出,但其後發現有關責任和支出「超乎想像」,須負責的範圍竟包括私人公眾休憩場所、斜坡、護土牆、供水系統等的維修及保養費用。

峰華邨逾70%住戶投訴不公

現時峰華邨法團針對「無理大廈公契」發起聯署行動,獲近2,500名住戶簽署,以該邨約850個出售單位,每伙4名住戶作推算,聯署支持人數逾70%。聯署要求邨內及毗鄰居屋景翠苑共用的公眾設施,按整體3幢樓宇分攤管理、保養及維修,以「用者自付」原則各自承擔。另外,聯署要求當局回收後山近3萬呎的公眾公園,自行管理及承擔設施之日常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