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蘋果動新聞提早「摺埋」,連帶網上版《壹週刊》等亦宣布「收檔」,壹傳媒已失去支持其上市公司地位的絕大部分收入,上市資格備受質疑外,更連累大批小股民手上的股票淪為廢紙!外間關注壹傳媒是否仍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須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或擁有相當價值的有形資產或無形資產,其證券才得以繼續上市」的條件,認為香港交易所有責任立即跟進事件,並審視及公布壹傳媒是否應予除牌,以保障投資者及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形象。
本報向港交所查詢會否向壹傳媒啟動除牌程序,或會否審視壹傳媒上市地位,惟僅獲得一貫公式回應「不評論個別公司」。凸顯該所制度僵化,缺乏透明度,且罔顧小股民利益,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形象。
翻查壹傳媒中期業績報告顯示,截至去年9月底止,公司來自互聯網廣告和內容供應收入為8,226萬元,網上訂閱收入為2.2億元,報章銷售和報章廣告收入(包括港台兩地《蘋果日報》)合共約2.16億元,上述收入佔同期總收益達91%。其中台灣《蘋果日報》印刷版在本年5月停刊,壹傳媒只能以香港《蘋果》吊命,再加上該公司多項資產和銀行戶口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凍結,是否有足夠有形資產支持上市地位實在成疑。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有責任就有關股價敏感資料,於港交所披露易網站向公眾作出披露。
然而,昨日無論是壹傳媒董事會擬定香港《蘋果》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大限,抑或《蘋果》管理層根據董事會的公布,所決定的最後出版和網站停止更新日期,都在公司的網站率先披露,而沒有在披露易網站公布。可以說壹傳媒企業管治沒有最差,只有更差。港交所對壹傳媒的做法,亦只以「不評論個別公司」回應。
香港股票分析師協會主席鄧聲興表示,香港《蘋果》印刷版和電子版顯然屬於壹傳媒的主營業務,「依家唔止係重大轉變,直情係成個業務無咗,就算唔係股價敏感資料,公司都有責任作出自願性公告」,不能以股票經已停牌作為藉口而任意妄為。
他又指,現階段壹傳媒復牌難度高,繼續營運的機會微。該公司原定下周公布業績,惟多名董事正在還押,延遲公布業績雖然並不罕見,但他提醒公司要交代清楚、向公眾披露詳情和向港交所申請。
壹傳媒股票現時不能買賣已鎖死資金,一旦被除牌,更等同廢紙,鄧氏坦言小股民角色被動,其權益最後才被考慮到,只能寄望公司盡量保存資產,香港亦沒有集體訴訟讓他們爭取權益,但仍可要求證監會介入,敦促公司披露更多資料,例如早前宣布的大約5億元資金結餘去向。
投資者權益關注組召集人陳仲翔對港交所的回應感到遺憾,直指作為市場監管者,只是一如既往地打官腔,「坐喺冷氣房閉門造車」,未能夠讓關注事件的公眾釋疑。他又直斥香港的除牌機制不清晰、欠透明度,「從停牌到除牌搞兩、三年,投資者完全套唔到現」,對小投資者的保障低,故促請當局重新審視有關機制,並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