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下,港人無處可去,「離島遊」成為假期的熱門「放風」活動。每逢假日,前往離島玩樂的市民擠滿西貢碼頭,非法載客的白牌艇次次都爆滿,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部分白牌艇更涉嫌超載,乘客無穿救生衣,當中不少是一家大細遊人,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隨時樂極生悲!
今年2月20日,西貢鹹田灣發生疑似白牌艇被大浪打翻意外,21名乘客墮海幸獲救,事件為白牌艇問題敲響警號。有傳媒揭露在5月30日在西貢碼頭很多載着遊客的白牌艇,罔顧海事處的監管船,不停地高速穿梭於離島和碼頭間;不少遊人疑在不知情下誤上白牌艇,有遊人搭完高速白牌艇上岸後直呼「好驚!以後都唔敢再搭了。」執法是否寬鬆?海事處和水警的船隻不時在海面巡邏,碼頭亦有海事處職員用儀器對着船隻測速,但是白牌艇依舊不停地靠岸接送遊人。在遠離海事處船隻的海域,更不時見到載客快艇在高速飛馳。人潮最多的時候,這些快艇大部分載有10多人,亦有部分載20人,所有乘客均沒有穿救生衣。有些快艇半小時內已做了來回兩程短途生意。
根據海事法例,遊樂船隻屬於第四類別船隻,若要在香港水域運作,必須取得擁有權證明書、運作牌照和持有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遊樂船隻的船東或其承租人只可使用船隻純作遊樂用途,如果遊樂船隻沒有遵從書面租船協議或書面租購協議的條款出租而收租金或報酬,即屬違法。有關船隻的船東、其代理人及船長每人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有保險業人士表示,該種只領有第四類遊樂船隻牌照的快艇,一般只能用作遊樂用途,若收費載人出海,屬違規載客取酬。
有海上問題專家指出,本港近年的快艇馬力愈來愈大,且愈見高速,而本港海域細,航道多且互相交疊,大馬力快艇極易發生意外,海事處應加強監管。白牌艇載客取酬問題存在多年,有立法會議員批評,這是政府沒有做好交通規管和規劃所致。他建議政府一方面要跟有關經營船艇的人士商討,規管船隻速度,並遵守安全約章;另一方面增加業界發牌和監管的修例工作,並要求駕駛人士取得駕駛資格。自2018年至今年5月23日止,海事處在本港水域以及與水警的聯合行動,截查懷疑非法載客取酬的船隻共1,051船次,成功檢控數字共49宗。
近年本港發生多宗涉及白牌艇或快艇的傷亡意外,現時發牌條例中,駕駛這類快艇只需持遊樂船隻二級操作人員證明書,只要通過筆試即可領牌駕船出海,毋須實駕船隻考試,考牌制度實屬兒戲。這些無保險、無載客牌、無要求穿救生衣的「三無」快艇,部分為搶生意涉嫌超載,一旦發生意外,隨時釀成災難。如果白牌艇載客取酬,發生意外即喪失保險保障,乘客不獲保險公司賠償,只能向肇事船主作民事追討,若然船主沒有賠償能力,乘客只能嘆倒楣。為了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和公眾利益,特區政府必須盡快檢視完善現行的海事法律,加強執法力度,杜絕白牌艇的違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