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健:防曬由細做啱 年長減患皮膚癌

炎炎夏日,戶外運動者稍不留意,便可能導致曬傷或出現皮膚問題。有醫生提醒,陽光會對人的皮膚帶來不少傷害,如「曬黑、曬紅、曬傷、曬老,甚至皮膚癌」,建議市民夏天外出時宜選擇適合自己的防曬產品,在戶外應約兩小時補塗一次防曬物品,回家後亦應及時卸妝、保持肌膚清潔,護養皮膚。若年幼時不注意防曬,年長後患上皮膚癌中黑色素瘤的機會便可能增加,提醒家長注意。

註冊西醫麥皚淇表示,市面上有不少防曬產品,大部分的產品均會標示防護指數SPF(Sun Protection Factor)。她解釋,SPF指數代表該產品可以延長皮膚被曬紅及曬傷的時間。麥舉例,若有人在太陽下暴露10分鐘便會曬紅,但搽了SPF15的產品後,可延長至150分鐘後才會被曬紅。天氣炎熱時,市民難免會流汗,防曬產品的成分或會流走,因此若長時間逗留戶外,最好每隔兩小時便補搽一次防曬產品,一般而言,日常生活中使用SPF30的產品已具足夠保護力。但若進行戶外活動,則可以選擇SPF50的產品。

專家:口罩無防曬功能

麥續稱,口罩並沒有防曬功能,市民近來雖經常戴口罩,亦應使用防曬產品。若完全不採任何防曬措施暴露在陽光下,即時的反應是皮膚曬紅、曬傷或脫皮。較常見的皮膚癌是黑色素瘤,但該病有可能與市民童年時經常被曬傷有關,提醒家長應注意孩童的防曬工作。

皮膚曬紅 應敷冰保濕

若發現自己的皮膚已被曬紅,麥建議市民應立即到陰涼的地方休息降溫,再敷以冰塊或冰凍的飲品,並塗上保濕的乳液或是蘆薈啫喱,若曬傷至近乎燒傷的程度,則應求醫處理。

她又提到,嚴重的曬傷後或會有後遺症,如皮膚上長時間有印記等。約一年前,曾有一名約30歲、任職攝影師的病人求醫,他長時間身穿背心在陽光下工作,背部被嚴重曬傷,形容顏色如「龍蝦」般,更開始掉皮。麥處方了消炎及紓緩的藥膏,但事隔一年,曬傷的印記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