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交選舉申報書 兩落選人認罪還押

【本報訊】公民黨前執委陳宇明和退休教師吳志雄,參加2019年區議會選舉敗選後,沒有在法定限期前提交選舉申報書。兩人昨天在觀塘法院認罪,裁判官杜浩成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兩名被告要還押候懲。

一被告為公民黨前執委

兩名被告陳宇明(41歲,軟件工程師)及吳志雄(55歲,退休教師),分別是2019年區議會選舉觀塘區栢雅選區和沙田區錦濤選區的候選人,兩人在該次選舉中落敗。案情顯示,2019年區議會的候選人須於同年12月29日或之前向選舉事務處提交其選舉申報書。選舉事務處曾於同年11月及12月提醒兩名被告須於法定限期前提交其選舉申報書,但在法定限期仍未收到兩名被告的選舉申報書,遂把2宗案件轉介廉政公署調查。

陳宇明承認完全知悉須提交選舉申報書的規定,他聲稱已填妥選舉申報書,並委託其選舉代理人替他提交,但沒有採取行動確保選舉申報書在法定限期前交至選舉事務處。陳估算曾招致選舉開支約1.3萬元。吳志雄聲稱已填妥選舉申報書,但誤以為填報選舉申報書是為了申請選舉資助,而他在選舉中得票未達有效票總數的5%,考慮到不合資格獲得選舉資助,為免長途跋涉到選舉事務處,故不提交選舉申報書。吳估算曾招致選舉開支約6萬元。案件編號:KTCC 439,8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