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立法會上,何俊賢議員提出一項無約束力議案,「要求政府全面落實寮屋過渡政策」,減少清拆寮屋。筆者對此表示支持。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說稍後會公布人性化改善方案,還是讓人看到了一些希望。面對寮屋問題,絕不能一拆了事,必須協助解決居住困難,對於現有的寮屋,也應給予及時維修的批准,人性化地解決問題。
由上世紀40年代末期開始,香港住房無法滿足人口增長的需要,故而有人在鄉郊的山丘、市區邊陲地帶上搭蓋寮屋。該問題由港英年代至今仍未解決,大多數的寮屋區都是交通不便、設施貧乏的地區,環境惡劣,成為香港的一個深層次問題。
在政府發展計劃中,對寮屋屢有清拆行動。但數據顯示,寮屋區及已登記寮屋的數目由1982年的1,049個和578,000間,經過30多年才減少至2016年3月的772個和388,497間。問題並沒有明顯地解決,還出現了新的矛盾,例如政府在1982年將寮屋登記,不容許轉讓與租賃,但轉讓現象卻確實地存在,政府又難以監管。似乎問題存在就是個道理。因為香港房屋供應不足,莫說寮屋,住在劏房的租客也有10多萬人,如此情形下又怎可能在可見的將來清拆所有寮屋呢?
既然如此,處理寮屋問題需要好的過渡政策。寮屋若強行清拆,基層市民只會被迫流落街頭,到時造成的社會震盪無人可以承擔。政府以往雖有安排「上樓」,但僧多粥少,難以解決問題。在考慮因發展清拆遷徙而安置寮屋居民上公屋時,應多加恩恤給予優惠,例如免於資產和入息審查;在搬遷特惠津貼方面,應大幅提升,才能釋除怨氣。
政府自1982年制訂寮屋政策後,多年來僅作少許修訂,明顯不符實際和發展需求。例如已登記寮屋重建有很大限制,如構建外牆物料及面積,亦要依1982年登記的紀錄,否則便會喪失登記資格。這使得大量寮屋日久失修,建築材料受侵蝕嚴重,居民苦不堪言。為此,有必要進行人性化的安排,給予及時維修的批准,使用物料亦需與時俱進。
在昨日的議案辯論中,黃偉綸局長表示會接納建議,在下月放寬兩項針對寮屋修葺及重建的政策,會從人性化角度出發,簡化程序和放寬不合理的限制。筆者對此表示歡迎,政府願意解決當前社會上的一項「民生」問題,有利減低社會壓力和戾氣,是良政善治的表現。寮屋問題幾時才能完全解決,筆者也渴望那天早日來臨,但問題未解決前,政府須用「同理心」,以人為本、設身處地的態度去體恤萬民之苦況,才是一個好政府,為民服務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