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傳媒人柳俊江於去年接連惹上官司,繼去年9月捲入襲擊分居妻子的男友人外,再於去年12月底駕車經過尖沙咀時衝交通燈與電單車碰撞,導致電單車司機意外受傷。柳事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案件昨天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時,他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6月17日判刑,期間會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柳獲准保釋候懲,惟期間不得駕駛及須交出駕駛執照。
案情指,去年12月29日晚上,被告柳俊江駕駛一輛私家車,從梳士巴利道18號一停車場開出,及後未有依交通燈號指示停車,撞上了駛至梳士巴利道與漆咸道南交界的一輛電單車。電單車司機倒地受傷及送院,及後須請19天病假。
40歲的柳俊江昨天由資深大律師許紹鼎代表,許為柳求情時指,柳育一對分別4歲及6歲的子女,他現正在分居,並努力做好父親角色,希望法庭判處罰款或非監禁式刑罰。許又呈上4宗案例,稱本案較同類案件輕微,而事件中沒有人嚴重受傷。
除了上述危險駕駛案外,柳俊江去年也涉及另一宗刑事案件。去年9月9日晚上約7時,正當柳的妻子與男友人儲孝知在觀塘一間茶室晚膳時,柳在該茶室內與儲發生爭執,及後襲擊儲。柳當場被捕,警誡下稱是儲先動手,故打儲的頭。儲的鼻梁及左臉瘀傷、上唇擦傷及左肩觸痛。柳原本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於今年4月底再提訊時,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該案,柳獲准自簽1,000元及須守行為12個月,另須支付500元堂費,該項控罪獲撤銷。案件編號:KCCC 1024/2021